|
![]() |
| 网站首页 价格比较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产品展示 企业库 资讯 特卖场 精品展览 会员办公室 |
福建: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记者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福建省日前确定在全省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者责任,治理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福建将以生态环境损害者承担应有责任为核心,以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重点,同时结合福建省情,在赔偿范围、职责分工、实施程序等方面进行细化和创新,增强可操作性。 在赔偿适用范围方面,除中央规定情形外,福建还增加了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发生的损害事件,以及直接造成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下降或耕地、林地、绿地、湿地、饮用水水源地等功能性退化的损害事件等两类情形。 据介绍,2016年起福建主动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改革,并研究制定了通则和大气、地表水、土壤、森林等方面的鉴定评估技术规范,逐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体系,为本次全面试行夯实了基础。 |
|
| 友情链接:南北苗木 365园林 园林网 绿化苗木网 花木网 闽南网 中苗网 西北苗木网 中国农业网 青青花木网 夏溪花木市场 |
| 关于我们 服务条款 隐私声明 广告服务 在线帮助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
| 主办方:泉州新农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15 闽南花木网(www.mnhmw.com) 版权所有闽ICP备15003316号-1 技术支持:凯盛网络 交流QQ群:438854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