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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申请2017年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函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网 | 我要分享: | |
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67号)、《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68号)精神,拟安排省国有林场管理局2017年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525.53万元,用于补助35.0358万亩天然商品林,补助标准15元/亩,其中:公共管护支出0.25元/亩,用于国有林场开展天然林保护宣传、监督检查、评价、监测以及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支出;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亩,用于林权所有者补助和国有林场管护支出,国有林场管护支出用于天然林有关的管护人员劳务补助、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区道路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山权、林权均属国有的,全部用于国有林场管护支出;山权属集体、林权属国有的,用于林地所有者的补助不低于30%,其余用于国有林场管护支出;山权、林权均属集体的,用于所有者的补助不低于70%,其余用于国有林场管护支出。同时拟下达省国有林场管理局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予审核并将预算、绩效目标下达我厅。
福建省林业厅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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