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碧口村路面硬化、绿化及景观建设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徐碧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徐碧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碧口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约13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碧口村路面硬化、绿化及景观建设工程,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3262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①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②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7年7月4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2017年7月5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闽发改政策﹝2016﹞5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徐碧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6幢,邮编:365000
电话:18759852107,传真: /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55号附1号,邮编:365001
电子邮件:81765040@qq.com
电话:15695983530、0598-8388813,传真:0598-8319928
联系人:小张
购买标书联系人:小吴,电话:15605038085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部门名称: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监督电话:
0598-828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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