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莆招〔2017〕第043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海事局秀屿港海事处廉政文化园绿化改造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工程建设规模: 约24万元 ;
2)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3)工期要求:总工期: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按照《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闽建筑〔2015〕36号)文件的要求,评标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http://xy.fjjs.gov.cn查询并记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应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17年 5 月 23 日起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17 年 5 月 23日至 2017 年 5 月 27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32-34开间2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元),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定帐户:
开户名: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岳阳支行
账 号:40319001040003455
2)未中标的保证金中标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定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5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二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9、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须于2017年 5 月 27 日17:00前直接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且不受理其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永乐路128号,邮编: 351100 ;
电话: 黄女士
联系人: 1770504951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32-34开间2层;
邮编: 351100 ;
电 话:0594-2518076
联系人: 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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