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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2017-12-19 |
|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
| 标讯类别: 国内 |
| 资金来源: 其它 |
| 招标代理: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所属地区: 泉州市 |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hna〔2017〕08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水头中队营区场地绿化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144.179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144.1793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且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应为在南安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7年12月0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办事处以不记名的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当天当场以现金形式递交。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 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楼会议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人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南安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95980633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新新大厦2207室 联系人:小周 电 话:0595-86353790、13960233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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