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列开发区环境整治及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建设单位为 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小蕉工业园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施工费约1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园区临检环境卫生整治、边坡溜方等相关绿化整治工程;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三明市辖各县市区注册登记有效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上或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1)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http://www.fjjs.gov.cn:97/outsiderecord/pages/login.aspx)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拒绝。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投标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否则按废标处理。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00 分,下午 15 时 00分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及配套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招标控制价等相关资料另计,捆绑销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2月06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
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银行保函必须由企业基本户所在银行或“三明市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三明市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详见明建筑〔2017〕96号文)。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07 日 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到场参加开标会,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小焦工业园兴业大道13号
联系人: 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红岩新村17栋5层 ,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8287686
联系人: 小刘、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帐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9030-2110-2001-0000-0452-07
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明市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2017年11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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