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价格比较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特卖场
精品展览
>>林业报道
>>绿化苗木
>>花卉盆景
>>园艺资材
>>园林招标
>>技术专题
>>商务服务
>>企业动态
福建省人大屋面绿化设计及施工项目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人大屋面绿化设计及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主要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结算价不超过60万(不含屋面防水施工),设计施工面积约720㎡。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号。
2.3.招标范围:(1)采用容器式种植绿化方案,对屋面进行设计提供设计范围内的总平面图、方案效果图及设计说明书,方案需完成景观空间的特征塑造,表达概念阶段确定的设计思想、限定景观要素的尺寸、材质、色彩等,清晰表达设计效果,使整个屋面得以呈现一致的景观风格。其他详细设计待中标后进行详细设计;(2)按照招标人审定通过的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4.计划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1)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历天完成详细的设计方案,直至招标人书面确认审定通过;(2)在接到招标人书面确认审定的最终方案设计通知函后,8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文件编制并经招标人确认;(3)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为投标单位在岗职工,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 或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施工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施工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
3.7投标人均未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点: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无记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投标保证金递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闽咨招[2016]25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第二章第3.5.3、3.5.4、3.5.5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号
联系人:曾工
电话:0591-8743582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
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邮编:350003
联系人: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技术支持:
闽南花木网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