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闽中信〔2017〕招字第77号
致:注册地在福清市的施工企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真线(玉融大桥至霞楼段)道路改造绿化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融发改审批【2016】1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大真线道路玉融大桥至霞楼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470513元;工程发包价为1283618元。k=13%;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真线(玉融大桥至霞楼段)道路改造绿化工程施工,主要内容为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7051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须为注册地为福清市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22 日至2017年 8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纸质及电子版工程控制价)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7年 9
月5日10时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清侨乡报、福清政府门户网站、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公告栏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283162 传真:0591-85239331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号楼6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8086465,传真:0591-87534375联系人:小黄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监督部门: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